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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15686-71-2,质检单

检验报告单

品    名

头孢氨苄

批    号

20230714

包    装

25kg/桶

检验依据

CP2010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检验结果

性状

应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比旋度

+149o~+158o

+158o

吸收系数

220~245

232

鉴别

(1)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头孢氨苄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与对照品一致

 

(2)在26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符合规定

 

(3)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一致

与对照的图谱一致

检查

 

 

酸度

PH值应为3.5~5.5

4.9

溶液颜色

在400nm的波长处的吸收度不得过0.20

0.10

有关物质

α-苯甘氨酸不得过1.0%

7-ADCA不得过1.0%

其他单个杂质不大于1.5%

其他各杂质和不大于2.5%

0.01%

0.01%

0.02%

0.07%

二甲基甲酰胺

不得过0.088%

未检出

丙酮

不得过0.3%

0.01%

二氯甲烷

不得过0.06%

0.0003%

水分

应为4.0%~8.0%

5.6%

炽灼残渣

不得过0.2%

0.03%

含量测定

按无水物计算,含C16H17N3O4S不得少于95.0%

100.4%

结论

本品符合CP2010,结果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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